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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政府相關部會出資6億多美元,瀕臨破產的華揚史威靈飛機公司,在政權輪替掏空一事,立法委員羅淑蕾指出,經濟部長陳瑞隆唯恐史威靈在任內慘遭掏空的醜聞曝光,竟然不顧立法院的反對,指示董事長羅正方在上週四月底秘密赴美華府參加美國投審會的聽證會,預計520以前,今年五月十四日就要將華揚史威靈股權交割給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的買方EIDC創投公司,所有的財務黑洞及掏空內容將在馬執政後永沈海底,特別呼籲政府有關部門及檢調單位立即制止這項不法行為。

羅淑蕾指出,兼任華揚史威靈董事長的漢翔工業總經理羅正方,上週秘密赴美國華盛頓首府,在美東時間四月三十日參加美國投審會的聽證會,企圖儘速「變賣」國產。美方一旦通過這項合併案,華揚史威靈就要移交給EIDC,但經濟部至今仍拒不揭露此一重大訊息,陳瑞隆還刻意隱瞞整個交易案的法律時程與交易內容湮滅證據,讓新政府查不下去。
 由於郭清江上任不久虧損數額不斷擴大,九十五年三月底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曾經決議:不得再對華揚史威靈增資,但郭清江打著陳水扁的招牌回台灣要錢,陳瑞隆只得以「避免公司破產」為由,繼續「借款」讓郭清江繼續取得資金耀管會與國發基金一共借資8618萬美元給郭清江「應急」,且注入的資金很快就被花掉了。 由於八千餘萬美元「已經用光」,經濟部自去年底起,開始向有意投資華揚史威靈的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的創投公司EIDC借款一千萬美元,但很快到三月底又用完了,不久,羅正方再次向EIDC買方借款了五百萬美元。總計自九十五年九月起迄今,早已被陳瑞隆判定為沒有投資價值的華揚史威靈,負債額度又遽增一億美元。不過,所有借款的動作都沒有經過董事會,資金流向經濟部也交代不清。 

羅淑蕾表示,陳瑞隆刻意造成史威靈是「賣」了1.5億美元的印象,實際上,合約中買方只出5000萬美元就取得80%的股權,其中的1500萬美元必須「立即」償還買方不到半年的借款,3500百萬美元則是「投資」史威靈,「台灣一毛錢都拿不到」。至於另外一億美元,買方則不承諾投資,換言之,陳瑞隆是對國會說謊,批准了這一個「喪權辱國」的協議書,賣一家飛機製造公司,等於是把自家財產「賤送」給阿拉伯人,台灣沒有從合約中拿回一毛錢,陳瑞隆卻還說這是「最佳方案」。
 至於台灣「借」給史威靈約8700萬美元,又分成兩方面處理,其中1500萬美元,由買方EIDC每五年還款一次,十五年還清。另外的7200萬美元則轉換為「優先股」,以「債」還「股」方式分為兩期,每期3600萬美元,分別在第十年、第十五年償還,長達十五年的還款,其實是空話一句、拱手送人。 根據今年三月六日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並決議,520之前不得進行國有資產轉移,阻止經濟部「賤賣」華揚史威靈,留待新政府上任後處理。實際上,經濟部在向立法院專案報告前,在今年二月二十五日早已與對方簽署「合併協議書」,但陳瑞隆多次面對立法院的質詢都刻意隱瞞這項事實,違反立法院的決議。 最後,羅淑蕾表示,郭清江是陳水扁在九十三年底親自指定其擔任華揚史威靈的董事長,郭清江自行簽辦公文、自訂年薪三十六萬美元,以及座車、房屋、太太往返機票等福利,簽呈中有三次提到是經過「總統指示」辦理,完全不理會經濟部的專業意見,直接交給當時的行政院長游鍚方方土決行。所以,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偵組檢察官應儘速偵辦這項涉及龐大金額的「淘空案」、「賤送案」,以釐清當事人責任,將違法者繩之以法,否則一旦交割完成,新政府將無法對該案進行監督、理清責任。

本文轉自:
http://webhost5.ly.gov.tw/11085/?p=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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